9月4日,万众瞩目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终于浮出水面。和以往只是围绕考试科目做文章的“小打小闹”不同,这一次的改革深刻地回答了为什么改,改什么和怎么改等根本性问题,是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国家在教育领域实施的最全面、最系统的顶层设计。
从长期来看,《实施意见》第一次明确了教育改革的终极目标,即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将教育拉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30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围着高考分数转:大学想方设法招收分数高的学生;中学千方百计提高学生的分数;学生和家长倾尽全力获得更高的分数;培训机构绞尽脑汁研究提高分数的技巧。但这个分数有什么用呢?它只是作为大学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仅此而已。录取结束后,人人弃之如敝屣。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去拼命追求这个价值并不高的分数呢?关键原因在于,高考“指挥棒”就是以分数作为大学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不要说你是多么优秀,多么有才,高考分数到不了录取线,一切免谈。学生的身体健康重不重要?重要,但身体再好,对提高分数的贡献率为零,也就可以不锻炼身体;学生的价值观重不重要?重要,但品德再好,对提高分数的贡献率为零,也就可以没有任何道德约束……
不是说人们不知道什么是好的教育,在残酷激烈的入学竞争面前,理性的中学、学生和家长只能选择分数,不得不为获得更高的分数而舍弃其他对人的健康成长更有价值的经历和体验,不由自主地被裹挟进一个低水平的“分数陷阱”而无法自拔。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改革真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就是说,通过制度上的顶层设计,明确无误地向社会传递出一个信息: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出发,老师该教什么就教什么,学生该学什么就学什么,不要再一天到晚围着高考分数打转,因为,大学招生录取的“指挥棒”已经变了。
变在哪里了呢?变在大学招生录取的模式。恢复高考以来的30多年里,大学招生部门实际上只做了一项工作——录取,根据事先确定好的招生计划,按照省级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分数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录满为止。
这不是招生。因为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本没有见过学生长什么样,是什么性格,有什么爱好和特点,等等。大学录取的是一个个冷冰冰的分数,而非招收一个个活生生的人。人才选拔原本是一项集科学、经验和直觉于一体的高智力工作,现在却变成了一项不需要任何智力投入就可以凭借计算机完成的体力工作,这也许是中国教育史上最不可思议的悖论之一。
现在,大学招生录取的模式变成了“两依据,一参考”,也就是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多元录取。在这种情况下,大学必须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因此,除高考分数之外,诸如价值观、创新精神、批判性思维、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等对人的成长成才至关重要的综合素质,都可以进入大学招生录取的环节,并可能成为更加重要的录取依据。学生也可以根据大学事先公布的人才选拔要求,结合自身兴趣和特点,有针对性地主动选择大学,而不是根据高考分数被动地将自己“卖一个好价钱”。如此,通过大学和学生两方面的交互作用,实现了对基础教育的正确引导。
从短期来看,《实施意见》突出强调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当然其影响将是长期的。这是正式公布的《实施意见》最出人意表的地方——它并没有将注意力全部集中于考试招生本身,而是进一步强化了考试招生制度作为国家基础教育制度所内生的在实现代际转换、社会阶层流动、改变个人和家庭命运方面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功能。
这不仅旗帜鲜明地将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而且提出了一系列明确具体的政策措施予以保障。这些措施包括: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等等。每一项措施都提出了清晰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些甚至严格规定了具体数据指标。
实际上,这些社会反应强烈、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的热点难点问题由来已久,但总是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得到根本性的有效解决,有些甚至已呈积重难返之势。看来,这一次是要动真格的了。
当然,对于《实施意见》本身,社会上也许还有这样那样的意见;落实好《实施意见》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于政府、大学、基础教育机构以及学生、家长来说,也仍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我们既要对改革充满预期,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困难和障碍。但无论如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这艘大船,毕竟启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