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农业发展面临两个宏观性背景,一是开放性扩大所带来的外部竞争不断加剧;二是需求结构变化导致农产品供求矛盾以新的形式加剧。由此导致中国农业发展出现三大变化:第一是农民内部分化进一步加深;第二是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和优质化趋于加强;第三是农业产业链表现为整链扩张的发展态势。
在此背景下,我国小农户经营的不适应性愈加暴露,改变农业经营方式的需求进一步加强。从现实看,这种改变从两个方向展开:一方面是农民自我调节的应对,主要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采取集体行动的合作方式,克服小规模农业经营的局限性。现实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总体迟缓,其产业扩张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不足。
另一方面是基于利益驱动的城市工商资本大举进入农业,所形成的公司农业模式以更快的速度扩张。由于拥有更强的资源整合能力,技术吸纳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以及与政府更密切的利益关联,使其表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但是,作为外部经营主体的农业进入者,公司农业大多表现出很强的短期化趋向。并因此引发出两个方面的潜在风险,即非农化和非粮化。公司农业基于降低经营成本而与农户形成的利益竞争关系,可能让农民因沦为农业产业工人而影响农民收入的稳定性,农民难以分享产业转换和升级所增长的利益。
国际经验证明,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农业的稳定性发展以公司农业为支撑是困难的和不可靠的,农业的稳定发展必须建立在以农业为终生职业,以乡村社会网络为基本生存空间的人群和群体的基础之上。
总体上,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不应该也不可能以农民的消亡为代价,农户经营与公司农业不应当是简单的竞争性对立关系,应该选择互补性的和合作性的发展模式。公司农业应该与农户经营有机对接,融合发展,强化其带动力。
中国现代农业的未来发展,必然是一种混合型经营的发展态势。简单排斥公司农业进入十分困难,公司农业的有选择发展将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关键是选择何种发展路径,如何在公司农业的发展中有效保障农民的利益。就现实看,如下几个方面的政策选择十分关键。
第一是尽快建立农业法人制度。明确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准入门槛和运行规范。第二是强化政策的导向功能。引导公司农业和农户家庭各自选择与之适应的发展空间,形成互补式发展的产业机制。第三深化农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农户与公司农业建立更清晰和更稳定的利益联结方式奠定制度基础。第四是强化外部性社会化服务体系。除了专业化的农业机械和病虫防疫等服务外,更重要的是强化金融和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