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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方现逆城市化现象:市民要求换为农民户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13-09-24  来源:经济参考报   浏览次数:518
负担重 地方财政力不能支

户籍制度改革最终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需要社保、财税、土地政策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城市不愿意放开户籍还有现实的考虑,主要就是因为地方财力难以承担农民工市民化的高成本。

有测算称,一个典型农民工市民化(包括相应的抚养人口)所需的公共支出成本总共约8万元左右。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经济学家辜胜阻不久前对湖北省六个三线城市进行了调研,他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有六项成本,包括随迁子女教育成本、医疗保障成本、养老保险成本、民政部门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社会管理费用和保障性住房支出。

广东省的一位地方官员告诉记者,虽然国家和各省均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方案,但对于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地方政府来说,服务需求越来越多,财政上的压力越来越大,而国家和省级财政税收政策没有调整,各省的政策存在差异,无法对接。要将庞大的外来人口全部纳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范围绝非易事,即使是北京、上海、广州等经济发达财政充裕的城市也难以承担。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认为,一次性将外来人口全部改成城市户籍人口,不仅对地方财政形成较大压力,也将会出现人口倒挂情况。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应分期分批实施,重点解决长期举家迁徙,在城镇就业多年有稳定居住条件的居民。促使他们通过户改在就业和居住地落户。与此同时,对于没有解决户籍的居民,应先通过缩小公共服务差距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

在李铁看来,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根本没有办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因为它们集中了全国最好的资源,福利基本上接近于发达国家了。对于中国的一个城市,要解决户籍,同时要解决含在户籍上的公共福利,意味着政府的支出一定会向这方面倾斜,会使原来的居民福利受到很大的影响。

有专家认为,深化城镇化配套改革需要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构建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比如应该建立“人钱”挂钩机制,即根据各城市吸纳农民工定居的规模,每年定向给予财政补助,以激励城市吸纳外来人口。

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作为地方财政重要来源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有望会进行改变。未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分配规模将一改之前以户籍人口认定方式,更多考虑常住人口因素,根据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以做到根据地方实际行动真正合理分配公共资源。

安居忧 进城农民难舍土地

30多年前的城镇化发端于农民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由此出现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土地制度改革仍是关键因素。

一些在北京、深圳打工的农民工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由于不清楚未来土地政策的变化,他们对于在城市里安家仍心存后顾之忧。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认为,在缺乏稳定的定居预期的情况下,外出的农民工不敢转让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更不愿意放弃已经闲置的宅基地,造成在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下,土地的生产和生活利用率却有所下降。

经济学家厉以宁曾表示,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确权要先行一步。他甚至认为,土地确权堪比另一次“土改”。

事实上,土地确权被看作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基础性工作。通过确权,农民能够拿到依法登记、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获得更加稳定的预期,在城镇化过程中真正能够“走得出去”。

2012年底,国土部已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工作,农业部门则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成都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从2008年开始推行以“还权赋能”为核心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确权颁证,农民获得了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转让权,使得农村产权更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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