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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首宗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互换顺利完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发布时间:2024-07-05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韩松妍  浏览次数:21
导读:7月2日,江苏省首宗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互换继核准通过后,正式完成平台流转程序。...

经过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的7天公示,7月2日,江苏省首宗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互换继核准通过后,正式完成平台流转程序。

自承担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江苏省昆山市积极探索宅基地使用权规范流转路径,打通宅基地使用权互换渠道,允许符合“一户一宅”、村庄规划等基本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经村集体同意、公示,镇级审核通过后在镇域内互换宅基地使用权。

今年4月,昆山周市镇东方村与珠泾村两户村民在市、镇相关部门和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签订了宅基地使用权互换意向协议,就各自的宅基地使用权互换事宜进行磋商。

6月,在提交和审核相关材料后,昆山市乡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将该笔业务在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予以上线公示。6月13日,平台正式成交确认。双方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平台外网进行为期7天的成交结果公示。7月2日,公示期结束,未收到任何异议,标志着全省首笔跨集体宅基地使用权互换项目正式顺利成交。

为解决部分农户农宅长期闲置且渴望拆迁、部分农民不想动迁且期望通过翻建实现改善居住条件的双边需求,昆山创新探索通过动迁区的农户与保留区的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互换解决矛盾与需求。互换后,保留村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互换至拆迁区域,通过动迁实现宅基地权益有序保障;动迁区域农户,互换至保留区域获得翻建资格,规范开展翻新更新,各取所需、维农惠民。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拟定昆山市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互换工作指引,明确互换的条件和办理流程以及上平台公开的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程序,严格审查申请表、承诺书、集体经济组织讨论与公示表等文书,引导受让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打通农村村民宅基地互换的渠道。

在本次宅基地使用权互换过程中,为确保互换的合法合规,相关部门多次会商,梳理政策要求,并邀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转让过程,出具宅基地使用权互换法律意见书、法律见证书;在协议签订过程中,由公证处做好协议公证,出具互换公证书,保证互换的有效性。同时,互换双方充分征求家庭成员意见,取得家庭全部成员同意声明,确保相关权益人的利益不受损。

宅基地是农民一笔重要的财富,本着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在宅基地使用权互换制度设计上,相关部门尽可能简化程序,针对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互换的纳税问题,综合考虑宅基地特殊的土地性质,合理评估其价值,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为农户争取更大权益。

下一步,昆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将借助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两大试点框架,继续围绕宅基地的派生权益,探索宅基地使用权的更多权益路径,满足更多潜在需求,充分释放农村宅基地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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